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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公告日:2023年7月17日
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比賽目的
鼓勵全球在學僑校學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及國內僑生藉由歌唱比賽,體驗華語、閩南語及客語學習,並展現音樂才藝,僑務委員會聯合文化部及客家委員會特別規劃辦理本賽事,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海內外僑民子弟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引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語言之歌曲,並結合國慶晚會,提供全球直播平臺鼓勵海內外新生代展現才華。


參賽資格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至2023年10月9日,年滿12歲至24歲(出生日期介於1999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9日)之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在學學生(不含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者),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賽程說明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線上初賽: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學生、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友我僑團組織會員子弟(僑胞子弟)具學生身份者,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6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60組參賽者(合計120組,本會得視情況酌予調整入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目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得獎者。


獎項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800美元
優選3名各330美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80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於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賽程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及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海外僑校學生組入圍者須於9月20日前將參賽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網站:https://singoca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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