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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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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方式:
1.全校學生皆須繳交至少一件作品,於暑假期間繪製完成。列為下學期美術科平常成績項目中之暑假作業評分。
2.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月13日止,超過時間不再收件。
3.評審日期:9月15日。作品公告於公布欄區域,由校內專業評審教師進行作品評選。以及最佳人氣獎,由全校學生評選最高票者。
4.得獎公告:9月17日。並上簽核發獎狀與圖書禮卷,並於全校集合時頒發獎狀與圖書禮卷。

https://web.arte.gov.tw/nsac/news_show.aspx?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