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妥善管理本校體育器材借用,實行本校「吉隆坡台灣學校體育器材借用流程」
說明:
一、 為妥善本校體育器材管理,並使教師教學活動更趨完備相關流程。
二、 器材借用與歸還時間於下課時間完成,課程使用需要則以借用人(體育股長)填寫「體育器材借用登記表」,課後歸還則經任課老師簽名確認。
三、 如非課程借用或定期借用,請向學務處體衛組申請,申請單「吉隆坡臺灣學校體育器材借用申請單 」,借用之期限一星期以上需學務主任核可。
四、以上登記及借用程序請至學務處體衛組辦理。
五、詳細流程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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