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僑生赴臺就學入境作業及居家檢疫事提醒
1. 為利新僑生順利入境,請學生於登機前完成電子”入境檢疫系統“:https://hdhq.mohw.gov.tw/Default1?openExternalBrowser=1 線上申報(入境班機前48小時開發填寫)。 抵達臺灣後,應立即向教育部設於接機大廳之服務櫃檯報到,並依學校交通安排入住符合規定之檢疫場所,居家檢疫期間無比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民眾之健康安全。 2.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 3. 疫情期間僑生來臺資訊:https://www.ocac.gov.tw/OCAC/File/Attach/18673024/File_191752.pdf |
|||
|
|||